各招标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珠海市第118号人民政府令)等相关规定,按照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为及时掌握全市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后履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情况,强化建设工程交易市场和工程现场的联动,根据《关于修订<2019年度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后跟踪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施工、监理)的通知》(珠建招〔2019〕2号)和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珠海市建筑业协会、市监理协会组织联合调查组,决定11月份开展对全市以下20个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项目开展中标后联合跟踪监督检查:
一、跟踪监督检查范围
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的政府投资在建项目。
二、跟踪检查的项目
名单详见附件1:2019年中标后在建施工、监理项目联合跟踪监督检查项目表;
三、检查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2019年11月23日(星期二至星期六),共5天。
四、检查内容
(一)施工项目检查内容
1. 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合同;
2. 签订的合同或补充协议是否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3. 是否依据合同控制工期、质量和造价;
4. 是否按照投标文件承诺配备项目管理机构及其到位情况;
5. 采购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
6. 工程形象进度、质量标准和安全管理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
7. 相关职能部门对本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8. 招标人对投标人存在违反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情形的负面评价;
9. 是否存在其它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情况。
(二)监理项目检查内容
1. 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签订合同;
2. 签订的合同或补充协议是否存在违反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3. 是否按照《合同》要求配合招标方按计划完成征地拆迁、并保证按计划开工(合同有约时查);
4. 是否按照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控制施工工期、质量和造价;
5. 是否按照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及其到位率情况;
6. 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约定;设备、材料的进场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规定;
7. 相关职能部门对本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8. 招标人对投标人存在违反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情形的负面评价;
9. 是否存在其它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情况。
注意:检查时仅在检查时点接受资料,不接受后补资料。
请各单位做好迎接跟踪检查的准备。
珠海市建筑业协会 珠海市建设监理协会
2019年 11月13日
(联系人:李彩虹(0756-2133715),苏准(0756-8606613)。
附件:
1、2019年中标后在建施工、监理项目联合跟踪监督检查项目表;
2、监理项目基本情况表;
3、监理项目中标后跟踪监督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