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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上半年建设工程标后跟踪评估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Wangxy   2025年08月06日 15:11

2025 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质量月”活动方案

 

      今年9 月是第48 个全国“质量月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27 个部门《关于开展2025 年全国“质量月 ”活动的通知》 (国市监质发〔2025〕77 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和“质量管理年 ”行动,持续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水平,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贡献住建力量。

 

 二、活动主题

    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三、活动时间

      2025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四、活动安排及主要内容

      (一)开展“质量月 ”宣传活动

  1.开展政策法规宣贯。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市建筑业协会、市建设监理协会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 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突出《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珠海经济特区质量创新发展条例》等重点内容,通过集中宣讲、辅导培训、座谈研讨等形式,推动各项政策法规落地落实。

 2.开展主题活动宣传。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市建筑业协会、市建设监理协会要采取专栏、公众号、网站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展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成果。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通过制作“质量月 ”活动专题宣传资料,采取工程质量技术交流、班前交底会等形式,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3.推广宣传经验做法。我局将根据省厅的工作安排,在全市选择工程实体质量好、管理水平高、可学习可借鉴性强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作为我市“市质量月 ”现场观摩点,展示观摩示范工地质量亮点工作。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展示辖区内优质工程、典型工法和创新案例等,同步做好质量工作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工作。

      (二)开展质量提升系列活动

 4.组织现场观摩交流活动。我局将在高新区举办2025 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 ”现场观摩交流活动,交流行业管理先进技术和经验,大力推广新技术应用、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治理、工程质量信息公示、优秀施工工法、工程建设信息化等方面经验做法,积极推进“好房子 ”建设,进一步弘扬建筑工匠精神,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参建企业加大质量管理投入和技术推广,推动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持续提升。

  5.积极参加行业比武竞赛。一是积极参加住建领域专业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推动全行业重技能、强队伍、创精品,培育高素质劳动者和质量技术技能人才。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筑业协会、市建设监理协会和参建企业要结合实际开展工程质量技能大比武活动,提升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展示行业技能素养和精神风貌,营造“ 崇尚技能 ”的工匠精神和“尊崇人才 ”的良好氛围。二是组织参加珠海市2025 年“质量月 ”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活动,引导广大企事业单位在高质量发展时代进一步推进全面质量管理,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和质量素养,营造浓厚质量文化氛围,促进质量强企、强业、强市建设。

      (三)推进工程质量专项治理活动

  6.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参建单位主体责任以及政府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 ”等方式,加强对工程发包、勘察设计、材料进场、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等关键环节的动态监管,深入推进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建材、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质量易发问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动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治理取得成效。

 7.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结合《珠海市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防治操作指南(市政道路篇)》和《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项目“隐蔽工程 ”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珠建函〔2025〕116 号)文件的要求,加大组织宣贯力度,进一步增强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质量的指导和整治,提升市政基础工程的质量水平。

      (四)组织质量培训咨询活动

 8.开展工程质量技能培训。各参建企业要结合在建工程项目特点,以工程质量问题为导向,利用党建活动、技术交底、人员定期培训等时机,组织参建人员学习工程建设质量法律法规,分析质量易发问题案例,推广成熟适用的工艺工法,提升基层员工质量素质能力,以人员能力提升促进建筑工程品质提升。

 9.开展“群众咨询日 ”活动。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筑业协会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以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要发动机关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走入工地,集中宣传工程质量法规标准,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守护质量 ”的共治共享氛围。

 

 五、其他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月 ”活动的组织谋划,将“质量月 ”活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做好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同时,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 ”活动。

      (二)积极动员部署

      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重视发挥市建筑业协会、市建设监理协会的桥梁作用,充分调动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的积极性,让企业在活动中唱主角,通过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的活动,切实推动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牢固树立“质量第一 ”的意识。

      (三)及时总结报送

      各相关单位要将“质量月 ”活动作为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程质量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力争在解决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新突破,及时推广工程质量易发问题治理、新技术应用、信息化建设、智能建造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做法,有效推动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请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质量月 ”活动联络于2025 年 9 月 4 日前报送名单,2025 年 10 月 7 日前将“质量月 ”活动总结材料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报送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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